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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点亮的杰克灯
好像是为了弥补两天前太早降了一场秋雪的过失,昨天,10月31日万圣节,老天爷把气温回升到华氏65度。天高气爽,阳光灿烂,刚好又是星期五,所以不光孩子们欣喜若狂,就是大人们也喜形于色。
人们互相打着招呼:“好天气呀!今天去要糖果(trick or treat)吗?”“谁说不是呢?这正是孩子们出门要糖果最好的天气。”早上一进公司,有家小的人已经开始谈论今晚带孩子去要糖果的事了。小老板带了南瓜风味的巧克力来分给大家吃。还有一个同事专门做了洋葱汤(onion soup)请大家品尝。她介绍自己洋葱汤独特的烹调法,叙述自己洋葱汤的故事,还说不管自家孩子怎么喜欢她的洋葱汤,她是坚持一年只煮一次,好让他们想得欢呀!
吃吃喝喝之间,几个化了装的年轻同事走来。看他们有装扮成豹的、蝴蝶的、红牛的、黑猫的、灰兔的,好象今年选的都是动物主题。“Trick or treat?”他们冲着小老板一起喊,小老板赶快送上了南瓜巧克力。嘻嘻哈哈众人都笑,我后悔今天怎么就忘了带照相机。
也巧,我和女儿两人这一天都有看医生的预约。我进牙医诊所时正好是医生和助手们吃完午饭刚回来,只见他们个个都很兴奋。医生一边把长长的麻醉针扎进我的牙龈,一边向护士描绘他小时候装神弄鬼的种种恶作剧。护士手中忙着为我准备手术器械,嘴巴和耳朵也没能闲着。正说得热闹,交替着又进来几个职责不同的助手,个个后悔今天信息不灵,没能带了烤箱用的锡纸去那家餐馆,错过了拿免费汉堡的机会。她们互相询问着细节,互相传递着信息。我闭着眼睛,任凭牙医手中锋利的磨刀在我嘴里发出刺耳的噪音,心里琢磨着自己能用锡纸做出哪些有趣的东西来?比如:形形色色的帽子、银色的靴子、时髦的腰带、新潮的围裙,还有手中晚妆的小手包、休闲的提篮、装糖果的袋子、各种用途的盆子等等。不是说只要有锡纸就行吗?我心里想:要不是被困在牙医诊所的躺椅上,自己现在就该回公司,带上一群银光闪闪的男男女女进那家餐馆排队去。真要感谢护士小姐为我引发了有关锡纸的想象,不然,万圣节的下午,我持续大张着嘴两个半小时,无助地受那些手术器械和水枪钻枪的折磨,不知会怎样地懊丧。
秋雪
昨晚,我坐在电脑屏幕前,刚刚编辑完一个星期前苹果园里的秋色;谁知,今天一早起床,看见窗外竟是一片白色。开门一看,昨晚不知何时开始下雪了。只见草坪上、花盆上、邮箱上、树梢上、屋顶上全都是白色的。
哇,今年的雪来得真早!树还没来得及脱下五彩斑斓的秋衣,是谁,急急忙忙就把松软的雪被子送来了?
我深深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,弯腰把放在屋檐下的花搬进屋里;出门前,又急急忙忙抓起放在书桌上的照相机,打算在路上捕捉几个镜头。
一片片雪花飘落在车窗的玻璃上,被热气一吹,很快就化成了一道道细细的水流。透过车窗,只见团团灰色的云在头顶的跑道上朝我奔跑而来。右边车窗外,远处的天空更加灰暗,浓雾般的乌云越积越厚,越滚越大。只有左边车窗外,在天边那远远的地平线出现了一道橘黄的花边。慢慢地,花边越变越宽,橘黄也变成了金黄。那温暖的色调,把我头顶上的灰色跑道变窄了,也把我的视线拉宽了,拉远了。
雪,飘飘扬扬下了一早上,午饭时空中还飞扬着小雪花 。我匆匆吃完饭,就跑到户外抢镜头去了。
追逐秋去
秋来了,秋迈着轻快的脚步来了!
秋来了,秋带来了秋风、秋光、秋色、秋凉。。。
我听见秋的脚步由轻盈到急促,我这颗爱秋的心也欢快地追逐着秋去了。
追着秋的脚步,我到了溪流旁、山林间、果园里、集市上;追着秋的脚步,我尽享清爽的秋风、金色的秋光、斑斓的秋色、暇意的秋凉。
秋风象一支彩笔,把夏日满眼的绿涂抹出别样的精彩。层层叠叠的红交织着随心相间的橙,镶嵌花边的黄衬托不经意点缀出的紫,金光在彩色的林间流淌,跳跃,满眼悦目。我这心也欢快地唱起来了。
我走在林间,从林间的小路上拾起一片片红叶。红叶让我回忆绿荫,让我想象绿荫是怎样努力集聚所有夏日的热情,才燃烧出这耀眼的火红。红得让人动心。
我突然听见有人在歌唱。
我抬头在林间寻找。。。在满山的秋色中,我看见了您,我又听见您在秋风里的歌唱。
问金色的秋风,可曾梳理团泊洼的原野?
问南飞的大雁,可曾捎来您新写的诗篇?
我轻轻地吟出这诗句,这是1978年自己刚跨进大学的校门不久,一篇习作中的两句。
今天,走在林间我又想起了您---诗人郭小川。曾几何时,孤独中,我一遍遍吟诵过您的《秋歌》和《团泊洼的秋天》。我曾那么迷恋您的长句体抒情诗,更迷恋您诗中奔腾激越的激情和饱含哲理的思索。秋去冬来,多少个金秋过去了,您的秋歌,一直是我案头和心头秋的精典。
我走在林间,走进秋色里。
我看见昨天、今天和明天一起融化在金光播洒的斑斓中。。。
甜蜜日的礼物
今天去超市买菜,注意到店里糖果和鲜花的品种都比平常多,有点儿奇怪,上班时和同事提起这事,才恍然大悟,原来明天是甜蜜日(Sweetest Day )。对甜蜜日我是知道的,只是因为挂历上没有标出,所以不记得就是明天。
甜蜜日是美国大湖地区和部分东北部地区一个非正式的庆祝日,定于每年十月的第三个星期六。这一天,人们会向亲朋好友送花,送糖果等小礼品,以表达自己的爱心。特别是对病人、孤儿和老人们,许多人都会借此机会送上自己的关爱。商家们为了促销糖果,也是费尽了心机,推出各种各样表达爱心的节目。恋人们自然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表达爱的机会,于是这一天也就被称为第二个情人节。
我通常是没有庆祝甜蜜日的。不久前,离家在外的女儿领养了一只小狗,取名Tristan,乳名“Pickle(酸黄瓜)”。自从有了Pickle后,女儿下班后可就忙得不亦乐乎。送他去保健院做体检、做手术,送他去学前班、培训班学本领,带他去宠物店买吃的、买玩的,每天还要带出去走两趟,一起健美。每次电话里聊天,说着说着,就说到Pickle身上去了。女儿总是说:“Pickle好可爱呀,你们快来看看吧!”终于,上个星期日,我们抽空开车两个多小时去女儿那里看Pickle。
女儿说得没错,那小家伙真是可爱极了!就连我这平时对动物有一点儿小过敏的人,对绕在我身边的Pickle也是爱不够、玩不够。女儿说Tristan并不知道自己是dog,我调侃地说:是呀,他自以为是我的小外孙了。那天,我们给Pickle拍了些照片,看他那神气机灵的神态真是有趣。
为了欢迎我们家的新成员,今年的甜蜜日,我特别为女儿和可爱的小狗狗送上下面的礼品。
Happy Sweetest Day,My Daughter, We love you!
Happy Sweetest Day,Tristan, We love you too!
说“随缘”
家里有一套茶具,茶壶上有题词:“凡事随缘皆有味”。那是多年前一对朋友夫妇送的,我一直很喜欢这把壶上的题词。这里的“缘“应该是指缘分吧;至于“味”,滋味、趣味、品味、回味都解得通。
凡事随缘自有滋味;凡事随缘更有趣味;凡事随缘便可品味;凡事随缘耐人回味。说到“随”字,用得更是恰到好处。“随”强调的是随意和自然,赞许的是无心和通达,道出的是真情和本色。无需刻意雕琢,不必处心积虑,没有种种前提条件,也不含任何功利目的,只是“随缘”就好,用最简单、最自然的方式来面对身边的人和事, 这是更高境界的人生感悟,更为空灵的审美趣味。
说起“随缘”,我想交朋友是一个例子。从初中开始,我就相信朋友之间真的是需要缘分的。若是有缘,相互之间无需刻意营造什么,就能相处得很舒心;若是无缘,即便是小心翼翼,也总是觉得别扭。若是有缘,相识的时间即便不长,也能成为知心朋友;若是无缘,即便是老相识,终究无法畅所欲言。平时我们常常听人评价:这个人的人缘很好,那个人的人缘很差。静心想起来,这也是从另一角度来肯定缘分的存在。记得我读高中时,就遇上很有缘分的一位朋友。虽然那时我们俩的兴趣和爱好很不相同,家庭背景和生长环境也不一样,但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。那时她的父亲是很有一些实权的,而我父亲则刚从走资派学习班解放出来,父母双双下放劳动。因为父母分居两地,我随父母从省城下放后,受到一位在职的老乡的关照,在小县城里找了一个住处,在城里上高中,上学不几天就认识了坐在前排的她。不知何缘,从相识的第一天起她就对我那么好。知道我爱看书,她自己不看,却千方百计从左邻右舍借了书来给我看。听说我生病了,她下课后赶回家煮好面条,步行半小时送到我的床前。知道我不开心,她动手用红色皱纹纸做了纸花,在蜡油里上了蜡,放在我的书桌上。高中毕业后,她结婚去了香港,我一直无缘回报她什么。多少年后,我结婚时,她还专程赶着寄了贺礼来。虽然我们只同窗很短的一个学期,其友情却一直延续着。每次想起她,我的心里就洒满阳光,暖洋洋的。说起“随缘”,也还要说说这二十年来,离家在外,漂泊东西,又有缘结识了不少新朋好友,对“随缘”也就有了更深的体会。若用最简约的词来表述其精妙,我会选用:真心自然。
永远的微笑
我从小到大直到奶奶去逝,只见过她老人家一面;因而,并不常常回忆起什么往事。奇怪的是每次想起她老人家,却大多是在我生活中自觉艰难,需要微笑的时候。
我的奶奶是一个极普通的山西农妇,小时候我是在照片上认识她老人家的。照片上的奶奶,永远是脑后梳着一个发髻,身穿长长的黑色大襟上衣,脚穿自己缝制的小小绣鞋,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。听说奶奶年轻时是当地屈指可数的巧姑娘之一。也听说当年奶奶有支前抗战,送子革命的模范事迹。还听说奶奶六十多岁时,曾与村里的大娘们一起,踮着一双小脚,步行数十里,到公社跳过集体忠字舞,但这些都只是耳闻。年复一年,奶奶在我的心目中如同一张不变的旧照片,总是那般普普通通。直到有一个夏天,刚刚高中毕业的我真的回到了太行深处的老家时,才有机会见到奶奶。
奶奶说话很快,加上一口浓重的乡音,使我不能完全听懂她的话;但我一眼就认出了奶奶的微笑,果然如同照片上那么熟悉,那么慈祥。虽然我一下子不能与奶奶畅谈,但从奶奶的笑容里,我从心底感受到奶奶见到我这个孙女时的欣慰和慈爱。同时,奶奶那由一双三寸金莲支撑着的高高的,不停忙碌的身影,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霎时,以往听到的关于奶奶的故事,都变得生动起来了。
9.11——永远的伤痛
今天是9.11
7年前的这一天,恶梦般的悲剧发生了。。。
少数丧心病狂者无视生命,摧残无辜,精心策划了毁机炸楼恶剧。一时间,纽约的上空阴霾密布,恶风狂卷,泪雨倾泻;繁华的大都市尸骨遍地,哭声一片。
这是一个见证暴力的、血腥残忍的、令人发指的日子;
这是一个让全世界震惊、震颤、震动、震撼的日子;
这是一个给成千上万的无辜者带来永远悲痛的日子;
这是一个让渴望和平的人觉醒、团结起来的的日子。
7年了,7年的时间并没有抚平无数受难者心灵的伤痛。
今天听收音机,许多当年那场悲剧的见证者,还在描述那场悲剧的恐怖;许多在当年那场悲剧中失去亲朋好友的人,还在痛哭失声。一个个伤心的故事听得让人心痛。
9.11是一个人为的灾难。较之自然之难,这一人为之灾带给人的伤痛更恐惧、更惨烈、更永久。还记得,9.11过后,那一个个接连不断的恐怖爆炸事件,在世人的心中不断地蒙上一层层可怕的阴影。为此,我们更有理由要为维护世界和平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。可千万别小看了自己的这一份力量,如果每个人都尽力了,世界和平也就不会是一句空话了。
2006年,我去纽约游览时,专程去纽约世贸大厦遗址悼念。那一天刚好是雨天,细细的雨飘在脸上,心里多了几分悲凉。下面几张照片就是那一天拍的。
今天,我为逝去的亡灵献上这束花。让我们一起哀悼死者,祝福生者吧!
给女儿的生日贺卡
女儿从小到大,每逢生日我总是会给她送贺卡。
她小时候喜欢我做的手工,于是送给她的生日贺卡我大都是自己做的。这两年她长大了,离家在外,又常常不在家过生日,我也就改成买生日贺卡送她。
今年女儿又不在家过生日,早几天就给她寄去了生日礼品,随后又寄去了生日贺卡。
我觉得给女儿送生日贺卡是很重要的一件事。因为重要,所以不能马马虎虎。贺卡要用心去选,贵廉无妨,定要精美,卡上的祝词也要恰当。这是一次向女儿传递心声的好机会,千万别错过!
今年我给女儿选的贺卡上是这样一段话:
"A daughter brings you joy that lasts forever.
It seems like only yesterday that you were so small and your life was just beginning.
Now you've grown into a beautiful and talented young woman.
You're a daughter to be very proud of and happy for...
and you're wished much love and happiness as you face many bright tomorrows."
为了祝福离家在外的女儿,今天我又做了一组网上贺卡,祝她生日快乐!
图1中的那两只猴子,是几年前母亲节时女儿送的。图5中的那匹小马,是上个周末我们一起去野生动物园参观时在礼品店里看到的。在众多毛茸茸的动物中,这匹小野马是女儿最喜欢的。不过,这一次她学会了割爱,没有把心爱的小马搬回家来了。
Happy Birthday My Daughter!
宿营记
十几年前,我们全家出去宿营过一次。那次宿营,在一个海边的宿营地住了两天,白天游山玩海,晚上烧篝火,看星星,夜宿在树林里的近似于房车的小木屋,感觉很不错。那时女儿刚上小学不久,有了第一次宿营的有趣体验,对搭帐篷宿营更加神往,兴致很高地参加了女童子军,期盼着能早一些和女童子军的伙伴们一起去搭帐篷宿营。
机会真的来了!那一年的暑假,女儿所在的那个女童子军小组决定一起出去宿营一星期。带队的是几个自告奋勇当女童子军辅导员的妈妈们。女儿很兴奋很忙碌,我们也跟着兴奋跟着忙碌。从女儿手中接过那张携带物品的清单后,从买帐篷、买睡袋开始,东西一件一件地准备好,再按要求一件一件地贴上女儿的姓名标签,全家忙了好些日子,直到开车把女儿送走后,我们才舒了一口气。原以为女儿如愿以偿一定会玩得很开心,谁知,一个星期后,女儿回来时情绪低落。她把手脚伸给我们看,只见皮肤一片片地红肿,好多地方都被抓破了皮,很明显是被蚊虫叮咬得够狠的。帮她打开带回来的睡袋和衣物,居然还有几只蚂蚁不慌不忙地在里面东走西逛。也许是那次的记忆太深刻了,从那以后,女儿一听到我们提起想出去搭帐篷宿营,就直摇头,怎么也不肯去了。就这样,十几年来,我们家的帐篷只在野外用了一次,此后,有时搭在厅里,有时搭在地下室,成了女儿玩耍的小天地。
全家三人,最想出去宿营的是品山。我属于中间派,可去可不去,不像品山那样常常提起、常常唠叨、常常蠢蠢欲动、常常心驰神往。推想起来是因为当年他刚出国不久时,曾经和朋友一起去黄石公园旅游,在那里有过搭帐篷宿营的愉快经历,所以一直想再好好体会一下那种亲近自然,具有浓浓山野情趣的愉悦。
T 恤衫的收藏
来美国后,自己的生活习惯有了不少变化,着装也是其中之一。
在国内时,因为是当老师,所以着装比较正式,色调也偏素,身上没有多余的装饰,以免影响学生的注意力。出国后,不用正而八经地站在讲台上,因此穿衣也就随意多了,很快就随了大流,上着T恤衫,下穿牛仔裤,几乎就可以走遍全美国而不用担心会出格了。
说来很有趣,那是十一年前的事了。1997年,我出国八年后第一次全家一起回国探亲。那时为了旅行的方便,一家三口都穿了T恤衫和牛仔裤,不料回家时遇到熟人,看见我这样一身打扮很吃惊,很快跑去问我妈妈:你女儿以前在家时穿衣还很讲究的,人也洋气,怎么出国几年反倒变成老土了?弄得妈妈很不安心,第二天就催我去店里买衣服。婆婆知道了这件事,也拿了些人民币给我,再三催我去买衣服。为了让老人开心,我上街买了四套衣服回来,结果只是在家穿了几天,回美国后就一直挂在衣柜里,再也没有合适的机会穿,直到去年才捐赠出去了。
在美国这十九年,渐渐弄明白原来T恤衫和牛仔裤都是一种文化,千万别小看了它们,实际上在这里,T恤衫和牛仔裤都是最通行、最方便、最通俗、最流行、然而也是最时髦的服装。以T恤为例,你可以花5美元在沃尔玛这样的大众店里买到一件,也可以花好几十美元在名牌店里买到一件,穿什么品牌的T恤衫,怎么穿T恤衫,也都是大有讲究的。
正因为如此,这十几年来,在我们家的衣柜里也就挂满了各种各样的T恤衫,有的是自己买的,有的是朋友送的,有的是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时发的,有的是参加捐款和各种捐赠活动的纪念品。不知不觉也积累了不少,加之有的号码不合适,久而久之,虽然没有刻意要去收藏什么,自然而然地也就有了些T恤衫的收藏了。其中有一件是十八年前我刚来美国不久,在一个烛光纪念会上买的纪念品。这个高举火炬的女神图案是当时一位留学生画家设计的,印在白色的T恤上很醒目。记得那时很多人买了T恤衫,当地的报纸专门做了报道,印象还很深刻。